2025年上半年,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77.6%,同比上升4.1个百分点;PM2.5平均浓度为 39.9 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3.2%;PM10平均浓度为65.6 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上升0.8%;NO2平均浓度为21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 4.5%;SO2 平均浓度为7微克/立方米,同比持平;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平均浓度为0.9 毫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10.0%;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平均浓度为159 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7.6%。
2025年上半年,全省和酸控区降水pH 均值分别为5.92 和5.66。
2025年上半年,401个全省地表水考核断面中,水质优良(Ⅰ~Ⅲ类)断面比例为 90.5%,同比上升2.0个百分点;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,同比持平。
2025年上半年,全省地级市声环境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94.4%,夜间达标率为88.1%。其中,1 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 83.3%,夜间为69.9%;2 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92.9%,夜间为90.8%;3 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99.4%,夜间为96.8%;4 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99.4%,夜间为84.0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