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,推进防治精细化管控,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提升明显。日前,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,通报今年上半年全县高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,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取得的进展成效。
加强靶向治理,推进工业污染整治。濉溪县坚持源头管理、系统治理、统筹推进,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。推进企业设备升级结合在线监测数据、用电监控和非现场监管手段,对污染源进行研判,精准帮扶指导。定期对含挥发性有机物(VOCs)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,增加对使用环节的检测与监管。鼓励企业进行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,推进实施重点行业低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,提升处理效率。对辖区61家汽修行业进行排查,督促相关企业更换活性炭44家。
加强属地监管,强化落实主体责任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,持续开展扬尘治理专项行动,督促建筑工地严格落实“六个百分百”扬尘防治措施,常态做好浍河路、榕树路等重点路段道路扬尘整治和清扫保洁,积极稳妥做好秸秆禁烧管控。不断强化区域联防联控联治,加强执法合力,形成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,持续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。联合县城市管理局、县市场局和濉溪镇环保站,对省空气质量监测站周边餐饮单位油烟净化器安装、使用、维护保养情况进行巡查,推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。
坚持问题导向,实现污染源精准溯源。依托全县56个微观站、12个标准站和2个省控站,实现对重点区域的全覆盖,推动发现问题立行立改。利用重污染天气预警机制,及时发布预警信息,采取应急减排措施,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过程,实现污染源精准溯源。运用走航监测、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,对积尘路段及时调度洒水降尘。对大气专项督查交办涉及的畜禽养殖类、工业源类等问题及时跟进落实整改情况,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汇总上报,办结率100%。今年以来,市大气办排查濉溪县涉及企业小时超标、焚烧、工地扬尘等事件135件,当地及时处置并督促整改,办结率100%。
据统计,今年1-6月,濉溪县PM2.5平均浓度43.8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11.69%;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27天,同比增加20天;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70.2%,同比增加11.1%。同时,当地将坚持在发展中抓进度、抓质量、抓安全的同时优先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,进一步加强职能部门联防联控,加大对企业的帮扶指导力度,强化重点领域深度治理,全链条防控扬尘污染,协同治理面源污染,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。(记者 肖干 通讯员 刘冠群 见习生 余婉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