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鞍山首部生态环境领域专门立法2月1日起施行

发布时间:2026-02-03 阅读量:27

作为安徽省马鞍山市首部生态环境领域专门立法,《马鞍山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于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为确保《办法》落到实处,连日来,马鞍山市精准发力、多措并举,切实为《办法》施行落地打牢工作基础。

马鞍山市坚持高位推动、周密部署,市委、市政府主要、分管负责同志多次带队深入施工工地一线,督导调研扬尘污染防控情况,强调要强化法治保障、压实各方责任、深化协同配合,健全常态长效管控机制,规范作业流程,最大限度地降低扬尘污染影响。市环委办牵头抓总、统筹协调,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、协同联动,开展扬尘管控专项检查,重点核查“八个百分百”措施落实情况,确保降尘抑尘设施常态化运行、规范化管理。

《办法》印发后,市环委办及时组织开展专题培训,全面系统解读各重点领域企业防治工作要求和政府部门监管职责,厘清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边界。针对建设工程施工、物料运输堆放等扬尘污染防治重点领域,详细阐释了建设、施工、监理等单位的具体责任与关键防治举措,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,拧紧部门监管责任,推动形成扬尘污染联防联控共治合力。

多渠道开展《办法》普及宣贯工作,通过印制发放宣传手册、主流媒体新闻报道、线上线下专题解读等形式,多角度、全方位解读《办法》的出台背景、工作目标、创新举措与实施要求等。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企业、工地一线开展“送法上门”服务活动,明确其应履行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,面对面宣讲《办法》政策要点,推动扬尘污染防治要求从“纸面”落到“地面”、从心里落到行动,为全市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筑牢坚实的法治防线。(潘骞 徐丹丹)